首页

首页
你现在的位置:
数据>正文

天天日报丨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调整最低保有份额限制的公告

2023-07-02 11:47:27    来源:易天富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投资者以及进一步提升客户体验,根据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规定,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7月3日起调整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A类份额001526、B类份额001527)的最低保有份额限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后的方案

本基金对A类份额、B类份额投资者账户的保留余额均不设限制,也不对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进行限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资料图)

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赎回(含转换转出)业务时,需同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投资者在办理转换业务时,转换出的基金份额遵循转换出基金赎回业务的相关原则处理,且仅限于本公司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二、其他重要提示

本次调整方案涉及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予以调整。

各销售机构对金额或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相关规定如有变化,本公司会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xyamc.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6-6188)咨询有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购买本公司旗下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七月一日

外汇前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外汇前线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外汇前线的书面许可, 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河南企业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 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外汇前线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 必需取得外汇前线书面授权。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外汇前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外汇前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 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相关内容

图片欣赏
频道推荐
内容推荐

  Copyright @ 2001-2020 www.whqx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外汇前线 版权所有

  网站所登新闻、资讯等内容, 均为相关单位具有著作权,转载注明出处

联系邮箱:553 138 779@qq.com